深圳離婚取證、離婚如何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提出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方式:當事人可以在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時提出,離婚時需要無過錯方作為賠償申請人向有過錯的當事人提出,過錯方的過錯行為屬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此時,過錯方應在收到賠償請求后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婚內出軌是否算過錯方?
婚姻中的不忠不一定是過錯方。如果一方婚姻中的不忠達到重婚和與他人同居的程度,導致離婚,則屬于婚姻中的過錯方。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賠償,不忠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要求離婚賠償,則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沒有提出,則視為其放棄該權利,并在未來失去要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并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是被告。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并且沒有提出離婚賠償請求,
二、訴訟離婚不予受理的情況有哪些,訴訟期限有多長?
訴訟離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1、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
2、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在六個月內再次起訴離婚和調解和解離婚案件;
3、原告撤訴或者根據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六個月內無新情況、新理由再次提起訴訟。
訴訟期限:
1、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2、被脅迫結婚的,被脅迫的一方可以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要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同時提出離婚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被告不同意離婚或者不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起訴訟;在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中,被告在一審中沒有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在離婚后一年內通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三、有一方出軌,離婚夫婦財產如何分割?
1、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欺騙不是一個法律概念。雖然一般的婚外情是錯誤的,但它不屬于法律婚姻錯誤,也不會影響離婚案件。
2、在法律上構成婚姻過錯的出軌,必須達到重婚或配偶與他人同居的程度。
3、在判決離婚時,法院主要考慮雙方的關系是否破裂,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構成重婚或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婚姻過錯,即使在第一次起訴中,法院也可能判決允許離婚。
4、最后,在財產分割中,只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其過錯行為,就屬于過錯方。此時,不僅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其精神損害,還可以在財產分配中偏向無過錯方。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依法保護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還有其他重大過錯。